为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提升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整体评审水平,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金职改办发〔2018〕26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
参与金昌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给排水、电气、供热、风景园林等建设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职称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熟悉国家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具备建筑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本人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够主动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市住建局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金昌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申报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送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金昌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申报汇总表》,将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5月16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
(二)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附件:1.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申报表
联系人:樊艳君 联系电话:0935-8213126
邮箱:751810968@qq.com
材料接收地点:金川区新华路 82 号市住建局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