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科技局、金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将技术攻关类、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挂帅科研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制项目条件                    

此类项目主要由市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经市科技局组织论证张榜后,凡符合条件且有研发能力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均可主动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发榜方和市科技局提供相应的研发补助资金。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主要为有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科技揭榜制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动应用;

2.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需求内容应聚焦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4.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为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二)技术攻关类揭榜方,主要为省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二、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制项目条件

此类项目主要由省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提出,经市科技局张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市内企业进行揭榜实施,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获得相应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一)成果转化类发榜方,主要为拥有已经比较成熟且又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任务的基础条件和成功案例,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我市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2.具有拟转化的成果且知识产权明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的实施;

4.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成果转化类揭榜方,主要为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鼓励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优先支持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

三、项目要求

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资金注重突出财政补助资金引导,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2021年重点围绕镍铜钴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和菜草畜产业,要求项目投入总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需求聚焦解决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以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支持实施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四、工作流程 

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对接揭榜等关键环节。

1.需求征集。市科技局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或“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需求内容应明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2.论证遴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推广难度大、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通过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向社会张榜公告。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形式审查、同行评议、现场考察和张榜公告。

3.对接揭榜。揭榜方按项目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 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发榜方、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可行性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财政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局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科技局将揭榜挂帅制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与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请市内龙头骨干企业主动沟通联系、积极谋划参与,大力促进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

1.市科技局负责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2.发榜方和揭榜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技术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3.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收回巳拨付的剩余财政科技资金。

4.对弄虚作假或骗取省财政资金的行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需求报送

申报单位填写金昌市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请于4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市政府行政中心二楼231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张君

电 话:0935-8213175

邮 箱:791761106@多.com

附件:金昌市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docx

金昌市科技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