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辐射带动周围农户致富,增加农民收入,根据《金昌市科技示范村
创建管理办法》(金科发〔2019〕79号)和《金昌市农业科技示范户认定管理办法》(金科发〔2019〕74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村、示范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科技示范村的评选条件
    1、建有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
    2、示范新品种2个以上,推广新技术1项以上,探索新模式1项以上;
    3、拥有1户电商和1个科技书屋;
    4、拥有1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年人数达2人以上;
    5、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
    6、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二)科技示范户的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在社会主义乡村振兴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
  3、家庭成员热爱农业科技,致力于现代农业建设。
  4、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从事农业生产,至少有1名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5、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经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项以上。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民技术员、种养大户、绿色证书获得者等,对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农户,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填报《金昌市科技示范村创建申报表》和《金昌市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表》,报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
    (三)规范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填写要规范、整洁、详细、重点内容突出,于8月20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

附件:1.金昌市科技示范村申报表.docx
           2.金昌市科技示范户申报表.docx
(联系人:杨宝年,联系电话:0935-8213708)

                                 

        金昌市科技局 
                                    2020年8月10日